各院、部、中心、处:
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年度专项课题为职业教育研究专项。职业教育研究专项重点资助课题的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列出的研究范围和选题,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一般资助课题不设申报指南,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选择与职业教育相关的题目进行申报。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人申报前必须认真阅读《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及各专项课题管理办法,了解课题的管理要求、结题成果要求、结题方式和结题程序。获准立项《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为《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
2.职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限额4项。申报对象为湖南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职工作人员、职业院校教职员工、相关教育科研机构(中心)人员。
3.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上述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有基础教育教研教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双名计划专项课题。
4.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
5.避免重复申报。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省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6.各学院统一于2024年2月27日前提交《活页》(以“课题类型+姓名+标题”命名)及汇总表电子版,逾期无法受理。课题评审通过后,拟推荐申报课题负责人于2024年3月12日-13日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服务平台(j1.ping2000.com),申报人先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后申报,并提交纸质版材料1份与电子申报材料(不含活页)相一致的纸质材料。相关资料请在“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上“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版块中查阅或在本通知中下载。
7. 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举报查实,即取消申报、立项资格。申报人应熟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应熟悉并遵守《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规范管理办法》(民院发〔2016〕109号)及各上级部门颁布的学术规范相关规定。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各级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请各部门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严格把关,按照相关规定对课题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其他限项条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课题管理的规定(试行)》(民院发〔2020〕55号)执行。各申报人需提交真实、本人签名的“个人诚信承诺书”纸质版1份。
联系人:易程,82917130,4栋602科研处办公室。
附件:
1. 2024年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职业教育专项重点资助课题指南
2.课题申报书及活页
3.课题申报汇总表
4.个人诚信承诺书
5.《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填报说明
6.课题主持人申报系统操作手册(试行版)
科研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