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商学院教职工日常考勤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为适应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增强教职工工作责任心和劳动纪律,推进学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校、院、系部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

2、日常出勤。

二、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1、教职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商学院教职工请假申请表》,请病假者须有医院证明,请事假者须有充分理由,请假申请表送学院办公室备案。

2、教职工请假类型及审批权限见下表:

请假人员类型

假期

审批权限

备注

专任教师

1天

系主任


1-3天以内

教学副院长


3(含)-7天(含)

院长


7天以上

报学校审批

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

1天

综合办主任

辅导员先由学工干事审核

1-3天以内

分管院领导


3(含)-7天(含)

党总支书记


7天以上

报学校审批

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管理规定

   (一) 日常出勤

1、行政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实行坐班制,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行政干事、学工干事分别负责每天的考勤情况记录,学院值班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

2、教师按课表和岗位职责要求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不迟到、不早退,教学干事负责每天的考勤情况记录,学院值班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

3、教职工旷工一天扣1分,到、早退一次扣0.1分,因私请假一天扣0.2分。因公请假不扣分。

(二) 各类会议、活动考勤

1、全体教职工参加校、院级会议、活动和政治学习实行个人签到制,由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教职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向学院办公室报备,当次会议、活动后及时公布考勤情况每学期汇总一次

2、各系、部大会及活动的考勤由系、部主任负责,当次会议、活动后及时公布考勤情况每学期汇总一次,并上交学院汇总

3、教职工参加各类会议、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请假缺勤一次扣0.2分,不履行请假手续缺勤一次扣1分。因公请假不扣分。

(三) 其他

1、教职工日常考勤与年终评优评先及绩效分配挂钩;

2、教职工全年因私请假次数达到5次以上(含5次)或不履行请假手续缺勤3次以上(含3次)的,取消当年的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四、其他

本制度从2022年开始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


附件1:《商学院教职工请假申请表》

附件2:《商学院教职工日常考勤情况公示表》

附件1

商学院教职工请假申请表

姓名

李琼

所在系、部

学工部


请假期限

20223 14日 —— 2022314


请假

事由

学生处组织开会


名:

 日


系、部

意见



字:

 月  日


学院办公室备存


字:  (盖章)

 月  日

分管院领导意见:



字:  

 月  日

院长/党总支书记意见:



字:  

 月  日

备注:

1、专任教师请假,1个工作日内由系主任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由教学副院长审批;3个工作日(含)以上7个工作日以内由院长审批;7个工作日(含)以上根据学校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办法报学校审批。

3、行政管理人员和辅导员请假,1个工作日之内由综合办主任审批(辅导员先由学工干事审核);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由分管院领导审批;3个工作日(含)以上7个工作日以内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批;7个工作日(含)以上根据学校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办法报学校审批。

附件2:

商学院教职工考勤情况公示表( 2022年  学期 )

序号

姓名

出勤

缺勤

迟到

早退

请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