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教职工日常考勤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为适应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增强教职工工作责任心和劳动纪律,推进学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商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校、院、系部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
2、日常出勤。
二、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1、教职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商学院教职工请假申请表》,请病假者须有医院证明,请事假者须有充分理由,请假申请表送学院办公室备案。
2、教职工请假类型及审批权限见下表:
请假人员类型 |
假期 |
审批权限 |
备注 |
专任教师 |
1天 |
系主任 |
|
1-3天以内 |
教学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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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含)-7天(含) |
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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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以上 |
报学校审批 |
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
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 |
1天 |
综合办主任 |
辅导员先由学工干事审核 |
1-3天以内 |
分管院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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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含)-7天(含) |
党总支书记 |
||
7天以上 |
报学校审批 |
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三、管理规定
(一) 日常出勤
1、行政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实行坐班制,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行政干事、学工干事分别负责每天的考勤情况记录,学院值班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
2、教师按课表和岗位职责要求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不迟到、不早退,教学干事负责每天的考勤情况记录,学院值班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
3、教职工旷工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因私请假一天扣0.2分。因公请假不扣分。
(二) 各类会议、活动考勤
1、全体教职工参加校、院级会议、活动和政治学习实行个人签到制,由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教职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向学院办公室报备,当次会议、活动后及时公布考勤情况,每学期汇总公示一次。
2、各系、部大会及活动的考勤由系、部主任负责,当次会议、活动后及时公布考勤情况,每学期汇总公示一次,并上交学院汇总。
3、教职工参加各类会议、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请假缺勤一次扣0.2分,不履行请假手续缺勤一次扣1分。因公请假不扣分。
(三) 其他
1、教职工日常考勤与年终评优评先及绩效分配挂钩;
2、教职工全年因私请假次数达到5次以上(含5次)或不履行请假手续缺勤3次以上(含3次)的,取消当年的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四、其他
本制度从2022年开始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商学院党政联席会。
附件1:《商学院教职工请假申请表》
附件2:《商学院教职工日常考勤情况公示表》
附件1:
商学院教职工请假申请表
姓名 |
李琼 |
所在系、部 |
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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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期限 |
2022年3 月14日 —— 2022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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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 事由 |
学生处组织开会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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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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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办公室备存 |
签 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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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院领导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
院长/党总支书记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
备注:
1、专任教师请假,1个工作日内由系主任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由教学副院长审批;3个工作日(含)以上7个工作日以内由院长审批;7个工作日(含)以上根据学校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办法报学校审批。
3、行政管理人员和辅导员请假,1个工作日之内由综合办主任审批(辅导员先由学工干事审核);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由分管院领导审批;3个工作日(含)以上7个工作日以内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批;7个工作日(含)以上根据学校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办法报学校审批。
附件2:
商学院教职工考勤情况公示表( 2022年 学期 )
序号 |
姓名 |
出勤 |
缺勤 |
迟到 |
早退 |
请假 |
备注 |